投资协议

影片上映未给投资人署名,无权要求投资人继续支付投资款

影片投资合同中约定,投资方应先支付投资款,相对方为其在影片中署名;投资方在上映前未支付投资款,相对方也未在影片中为投资方署名。影片上映后,相对方不解除合同,能否要求投资方继续履行义务、支付投资款?易言之,署名和收益是投资方的合同权利,在署名权益已经无法实现的情

影片 投资款 投资人 署名权 投资协议 2025-12-17 22:00  3